意外险的保费低廉、保障范围灵活、保障功能较强,有着广泛的社会需求,客户数量众多。
但同时也因为保额较高,保险杠杆率高,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意外险欺诈骗保。
最近,保险行业防范欺诈再出重拳,
中国银行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公司发布了《意外险风险名单共享服务方案(征求意见稿)》:
提出根据评定标准,依托反欺诈系统,针对欺诈事实确凿、清晰的意外险风险信息,建立风险名单机制,并且面向行业提供免费的意外险风险名单共享服务。
通过一点报送、多方查询的方式,实现意外险风险信息行业共享,与行业共同构建共治、共享的反欺诈生态。
其实,行业风险名单信息共享已酝酿多时,本次《征求意见稿》的出台,也意外着骗保现象将进一步得到治理。
具体内容我们一起来看看:
一、意外险“黑名单”拟行业共享
意外险骗保案件频发的重要原因之一,就是行业内的风险信息没有进行共享。
骗保者即使负债累累,也足以在单个保险公司、多家保险公司购买保额较多的保险,导致保额畸高。
如果行业能实现风险共享,保险公司能识别异常的投保行为,将会大大减少骗保案件的发生。
加大力度打击骗保现象,对于我们普通投保人来说,也是一件好事,
毕竟骗保这种严重的诚信缺失行为,只会让保险公司不断提升投保门槛和费率,最终伤害的是全体守法消费者的利益。
早在2020年1月,银保监会就印发了《关于加快推进意外险改革的意见》(银保监办发〔2020〕4号),
明确提出“在保障客户信息安全基础上,建立健全意外险保单信息共享机制,研究制定‘黑名单’‘灰名单’标准”。
2021年4月,在银保监会指导下,中保协和银保信联合发布了《保险行业意外险风险名单评定指引(试行)》,
实现了行业意外险风险认定标准的统一,为行业风险名单信息共享奠定了基础。
2022年7月,行业反保险欺诈行业交流平台也正式建立:
行业风险名单信息共享已经酝酿多时,在前期也做足了准备工作。
本次《征求意见稿》需要我们关注的有以下几点:
1、风险名单针对的主体对象
本次《征求意见稿》的风险名单主体是指在参与保险相关业务活动的人员和机构,
分为2类,直接参与保险活动的称为保险活动参与人,间接参与保险活动的称为保险活动相关人。
其中,保险活动参与人包括:投保人、被保险人、受益人、保险从业人员、保险中介机构。
保险活动相关人包括:医药机构(人员)、鉴定机构(人员)、其他涉及保险责任认定相关的第三方机构(人员)及非保单相关人员。
也就是说,可能参与恶意骗保的个人以及机构都纳入了管理的范围内。
因为故意骗保导致纳入行业黑名单的案例目前也有很多,
比如很多保险产品条款里面列出的医院黑名单,在这些医院就医住院产生的费用不予理赔:
2、具体评定流程和管理主体
此次《征求意见稿》系统地拟订了关于意外险风险名单的评定、报送、查询与管理等流程,
保险公司是评定、报送主体,同时也是所报送风险名单的管理主体。
而监管机构、保险行业协会、保险公司等反欺诈系统用户,是查询意外险风险名单的主体。
保险公司和中国银保信共同管理意外险风险名单。
3、意外险风险信息库的功能
意外险风险信息库的主要功能包括录入、审核、管理以及查询功能。
并且意外险风险名单,也将面向行业提供免费的共享服务。
也就是说,一旦进入“黑名单”,保险公司就可以免费查询到相关的风险主体和风险行为,恶意骗保将会无处遁形。
4、风险名单有效期
本次《征求意见稿》也规定了风险名单的有效期,
风险名单在上报并通过审核后正式生效,并且在生效5年之后将被系统转为失效状态,
也就是说,风险评定的有效期为5年,到期自动失效、归档。
二、保险公司的风控行为有哪些?
看到这里,有些小伙伴就担心了,会不会自己一不小心就被纳入黑名单了。
其实也不必太过担心,只有确定涉嫌或已认定保险欺诈的投保人等才会被纳入黑名单,对普通消费者没有影响。
具体哪些行为会有影响呢?
根据2021年,中保协和银保信联合发布的《保险行业意外险风险名单评定指引(试行)》的评定标准来看,
保险公司以6种风险行为、4种风险等级为框架,对主体风险情况进行评定。
先来看四大风险等级:
一级风险:主体因风险行为被权威机构(法院、行政机关等)刑事判决或行政处罚;
二级风险:主体因风险行为被公安机关立案;
三级风险:主体的风险行为尚未达到一、二级认定标准,但对行业造成影响;
四级风险:主体的风险行为尚未达到一、二、三级认定标准,但对3家以下(不含3家)保险公司造成影响。
保险公司仅评定一、二和四级风险,三级风险由行业汇总后评定。
而六大风险行为,具体来看包括以下几点:
1、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、伤残或者疾病
2、故意虚构保险标的
3、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
4、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
5、夸大损失的程度
6、故意不如实告知
在现实生活中,因为这些行为导致的骗保案件也层出不穷,比如第一种风险行为,
一般导致的骗保案件金额巨大,而且往往是恶性的刑事案件,其社会危害性极大。
涉案人禁不住巨额保险金的诱惑,竟然丧心病狂地将魔爪伸向自己的亲人,
为了提高成功率常常精心策划长期准备,单人或找帮凶共同实施者皆有所见。
据《中国银行保险报》报道,2021年在辽宁锦州就发生一起恶性意外伤害保险骗保案件。
该案中,骗保者周某作为投保人和唯一受益人,为其妻子杨某购买了大量人身意外保险的保单,保险金额高达2900万元,
并残忍地通过故意制造车祸,导致其妻子死亡,准备骗取意外险赔偿金。
周某为了钱财将身边最亲爱的人推入死亡深渊,也将为保护生命安全的保险变成了夺命的导火索。
2017年7月,骗保者周某,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、保险诈骗案判处死刑,并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
可以预见,在《征求意见稿》落地之后,那些多投保尤其是在短期内集中投保多家保险公司的,
或者投保的保额显著高于投保人的收入和家庭财务的异常投保情况,将会被及时发现,
一方面可以避免给保险公司带来损失,另一方面也可以减少欺诈事件发生。
三、奶爸总结
通过风险信息共享,提升整个行业欺诈防控水平,是保险行业发展的大趋势。
奶爸也期待相关的方案和配套措施能尽快完善,能直接从源头更好地减少骗保现象。
毕竟,保险的本质是保障,而不是用于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!
保险的使命就是给人以安全感,让社会感到安定,应该让真正需要的人获得保障。
如果大家挑选保险有什么困难,可以扫码关注:奶爸保公众号进行1对1咨询。
现在关注“奶爸保”公众号,回复“官网”,还可以免费领取价值199元的保障大礼包哦,让您买保险变得更简单。